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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值溯源的概念、要求、途径和手段
      
  1.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的概念
  量值传递是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检定/校准(或其他传递方式)传递给下一等级的计量标准,并依次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被计量对象的量值准确一致的全部过程。
  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一致程度。即在一定的测量不确定度、误差极限或允许的误差范围内的准确。
  一致性是指在统一计量单位的基础上,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方法、使用何种计量器具以及由何人来测量,只要符合有关要求,其测量结果就应该在给定区间内一致。
  量值准确一致的前提是指被计量值必须具有能与国家计量基准、国际计量基准相联系的特征,亦即被计量的量值具有溯源性。
  何谓量值溯源,在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之8.10给出的定义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征”。由此看出,量值溯源是量值传递的逆过程,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而量值溯源则是自下而上地将测量值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只是这种溯源是自觉行为,而且不一定要通过一级一级依次溯源。
  2.量值溯源的要求
  2005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其中第三十条规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在使用对检测、校准的准确性产生影响的测量、检测设备之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进行检定、校准”。第三十一条规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确保其相关测量和校准结果能够溯源至国家基标准,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测》之5.6.1规定:“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对检测、校准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之9.1规定:“凡对检验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测量和检验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和/或检定(验证)。”
  3.量值溯源的途径和手段
  (1)量值溯源的保障
  我国早在1985年就颁布了《计量法》,同时还制定了与其配套的法规性文件,并且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与计量技术规范等,为量值溯源提供了法律保证和技术依据。
  依法设置了一套计量行政机构和计量技术机构。这些机构正在履行各自的职能、为社会各界提供计量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确保了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目前已形成完整的计量基础体系和计量标准体系,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建立了门类齐全的计量基准、标准,并多次参加国际比对,实现了国际互认。
  (2)量值溯源的途径
  在CNAL/AR10:2002《量值溯源政策》中指出:“CNAS承认我国法定计量体系量值溯源的有效性和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所提供的溯源性”,并进一步阐述了6种途径,直接或间接地实现量值溯源。概括起来有4点:一是直接送至有资质的检定/校准机构进行检、校来实现量值溯源;二是实验室建立最高标准(参考标准),进行内部检、校来实现量值溯源;三是通过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实现量值溯源;四是当溯源至国家基(标)准不可能或不适用时,应溯源至公认实物标准(标准品、对照品),或通过比对试验,参加能力验证等途径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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